水利学院办〔2025〕4号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院师生:
《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请遵照执行。
水利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0日
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的使用管理,提高研究生工作室的使用效率,给学院在读研究生提供更加良好的科研学习环境,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一、研究生工作室的用途
研究生工作室是用于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校期间进行科研、学习和办公的场所。
二、研究生工作室的分类
研究生工作室由学院和平台共同管理,根据目前研究生工作室建设规模和研究生人数等情况,研究生工作室大致分为两类:
Ⅰ类是由导师团队负责使用管理的研究生工作室(以下简称导师工作室),Ⅱ类是由学院和平台负责使用管理的研究生工作室(以下简称公用工作室)。
三、研究生工作室的使用管理
(一)导师工作室
1.各导师团队应指定一位老师,负责本团队研究生工作室桌位的使用分配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2.导师工作室不得直接分配给教师个人,研究生使用部门工作室桌位需先到负责老师处办理登记手续,由负责老师安排具体桌位。
3.研究生离校前应及时将桌位清理干净,告知负责老师,并将门卡归还院办。
(二)公用工作室
1.公用工作室的日常使用管理由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原则上安排部分一年级研究生使用。
2.使用公用工作室桌位需事先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公用工作室桌位申请表》,经导师团队负责工作室管理的老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和各导师团队研究生总人数、部门工作室桌位总数等情况统筹考虑安排。
3.公用工作室实行动态安排管理,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到期后及时搬离。
四、使用原则与要求
(一)研究生工作室主要用于研究生科研学习,不得用于与科研学习、研究生培养无关的用途。凡擅自改变用途,一经发现学院将予以纠正直至收回。
(二)研究生在读期间,先由各导师团队在所属工作室安排桌位。导师团队工作室桌位总数多于研究生人数的导师团队,原则上学院不再安排使用公用工作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导师团队工作室多余的空位应当允许学院安排其他导师团队的学生在一定期限内使用。
(三)研究生工作室原则上一人一位,每人应根据分配的桌位对号入座,不得随意变更桌位,不得转交他人。如需调整,请到负责老师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研究生出国、实习、休学等原因长期外出(半年及以上),学院或导师团队可视情况收回桌位,合理利用,待学生返校后重新安排桌位。
(五)研究生工作室的用电、用水、门禁、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等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爱护工作室的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不准私自随意搬动桌椅,不准在桌面上乱写乱画。严禁将试验所用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工作室。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保障室内外环境卫生与正常秩序。
(六)对发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反相关制度规定者,或其他不适应继续使用研究生工作室的情况,将予以纠正直至收回工作室桌位。
五、其他事宜
(一)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所有研究生工作室的使用管理和统筹调配,并定期对研究生工作室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二)导师团队负责做好本团队研究生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三)院各平台负责人协助开展研究生工作室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工作室卫生检查评比、争创模范工作室等活动,营造和谐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另行规定。
(五)本办法自2024年起实施,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研究生工作室桌位申请表
南昌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