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
水利工程学院逸夫楼四楼科研平台自习室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7:06 作者: 访问量:


水利工程学院科研平台自习室旨在为本学院教师及研究生提供科研讨论求知场所,为创建一个安静整洁、公平有序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自习室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管理范围

科研平台自习室位于逸夫水利楼四楼,分布在A、B、C区各处,根据自习室分布区域划分对应的日常管理单位。

A区自习室日常管理单位为江西省水工程安全与资源高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自习室房间号:A410、A411、A415;

B区自习室日常管理单位为流域生态智能监测与综合治理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自习室房间号:B408、B414;

C区自习室日常管理单位为江西省水文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自习室房间号:C416。

(二)开放时间

科研平台自习室开放日期参考学校校历安排,开放时长为早上8点至晚上10点。

如需在寒暑假、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开放使用,日常管理单位需填写使用申请表格,上报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三)维修维护

科研平台自习室维修维护按照分布区域划分,A、B、C区各区日常管理单位自行负责日常维修维护申请及经费报销等事宜。如需统筹安排维修维护,具体讨论协商。

二、使用规定

(一)使用人员

科研平台自习室旨在为本学院教师及研究生提供科研讨论学习场地。

(二)使用守则

1、自习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打闹嬉戏;

2、自习室内保持整洁,禁止随意涂写、乱丢垃圾;

3、自习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不得进行点火、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插座或移动电源等危险行为;

4、倡导节能环保,爱护公物。请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离开自习室请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三、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

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习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接插座或移动电源。同时,应避免长时间持续充电,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请及时联系各自习室日常管理单位。

2、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当前科研平台各自习室均已配备手持式灭火器,倡导教师及同学们学习使用灭火器及其他安全常识。

(二)物品保管

自习室属于公共场所,各自习室日常管理单位不负责看护或保管个人手机、笔记本电脑、手表等物品。请教师及同学们保管好个人物品,离开自习室时请随身携带以免丢失,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综上,对于扰乱自习室正常秩序、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批评教育或送交有关院系处理。

 

 

鄱阳湖流域水工程安全与资源高效利用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