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实验仪器使用(非教学)申请表
填表时间
申请人 | | 所在院系 | |
仪器序号 | 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附属设备 | 所属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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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使用时间 | 时 分至 时 分 |
用途 | 横向( ) 科研(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级别 | 国家( ) 省部( ) 市厅( √ ) 校级( ) |
项目金额 | |
使用人数 | 人 |
使用人 电话 | |
院系意见 | |
使用前申请人签字 | |
仪器损坏及赔偿 | 申请人 实验员 |
填表说明:使用前请申请人确认仪器完好、接收后在“使用前申请人签字”处签名,并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注意事项。
南昌工程学院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实验室使用(非教学)申请表注意事项
1. 本着“服务科研实践活动,增加设备使用率”的原则,制定南昌工程学院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实验室使用(非教学)申请表,请申请人逐项认真填写。
2. 遵循“实验室仪器开放使用,人人平等”的原则,申请人仪器申请时间存在冲突时,申请时间晚的申请人与申请时间早的申请人协商。
3. 申请人及其团队使用实验室时应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仪器使用前填写登记,使用后及时清理,以备下次使用。
4. 依照“谁使用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申请人在仪器使用中应按照操作规范操作,注意保护仪器;项目仪器在使用中损坏的,修好或者照价赔偿,原则上在损坏后2周内完成。
5. 科研项目使用本实验室仪器的,在科研申报和成果总结中,应注明本实验室字样,以便实验室验收和发展。